閒居杂咏三十二首

所属栏目:诗词    发布时间:2025-05-14 17:48:44诗人:陈淳 |  朝代: 宋代 |  15

口所以司言,所言必正说。
非法谨勿道,道之为噬噎。

作者介绍

陈淳(一一五五~一二一九),字安卿,学者称北溪先生,龙溪北溪(今福建漳州)人。孝宗淳熙十六年(一一八九)乡贡进士。光宗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,朱熹知漳州,淳执贽从学,延置学宫。曾权长泰簿(本集卷四《权长泰簿喜雨呈郑宰》《解职归题主簿轩壁》)。宁宗嘉定十年(一二一七)预特试,明年授安溪簿,未及上,十二年卒,年六十五。有《北溪大全集》五十卷等。事见本集附录宋陈宓《北溪先生墓志铭》、门生陈沂《北溪先生叙述》,《宋史》卷四三○有传。 陈淳诗,以明弘治三年抚州守周梁石刻本爲底本,校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·北溪大全集》(简称四库本)、清干隆四十八年陈文芳刻本(简称陈本)、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清抄本。

作品评述

《閒居杂咏三十二首·口》是宋代诗人陈淳所作的一首诗词。这首诗词描绘了口的重要性以及言语的力量。

译文:
口是司掌言辞之工具,
所说之话必须真实正确。
不合法律的事请不要述说,
否则会带来困扰和问题。

诗意和赏析:
这首诗词通过对口的描绘,强调了言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。诗人陈淳认为,口是人们表达思想和感情的工具,但在使用口说话时,必须谨慎选择言辞,确保所言的真实性和正确性。这是因为不合法的言论或虚假的陈述可能会带来麻烦和困扰。

诗中的"非法谨勿道,道之为噬噎"一句,表达了诗人对言辞的规范和约束。他警告人们不要说违法的话或传播虚假信息,因为这样的行为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好的后果。"噬噎"这个词形象地描述了不良言辞的负面影响,暗示着它会像毒蛇一样咬伤人们。

这首诗词的诗意是教诲人们慎言,谨慎选择自己的言辞,避免言语上的过失和不当。它提醒人们言辞的力量,以及言语行为对自己和他人的影响。诗人陈淳通过这首诗词传递了对真实和正确言辞的追求,并呼吁人们在言语中保持诚实和谨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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