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乌啼哑哑,夜啼长安吏人家。
吏人得罪囚在狱,倾家卖产将自赎。
少妇起听夜啼乌,知是官家有赦书。
下床心喜不重寐,未明上堂贺舅姑。
少妇语啼乌,汝啼慎勿虚。
借汝庭树作高巢,年年不令伤尔雏。
作者介绍
张籍,字文昌,苏州吴人,或曰和州乌江人。贞元十五年登进士第,授太常寺太祝。久之,迁祕书郎。韩愈荐为国子博士,歷水部员外郎、主客郎中。当时有名士皆与游,而愈贤重之。籍为诗长于乐府,多警句,仕终国子司业。诗集七卷,今编为五卷。
作品评述
译文:乌鸦在黑夜中啼叫,夜晚它在长安的吏人之家啼叫。吏人犯了罪被囚禁在狱中,为了赎罪他倾家荡产。年轻妇人起身听着夜晚乌鸦的啼叫,知道是官府有赦书。她高兴地下床,心情愉悦地不再入睡,天亮前上堂恭贺舅姑。年轻妇人对乌鸦说,你啼叫要小心不要虚空。请借用你们在庭院树上做巢,每年都不要伤害你们的雏鸟。
诗意和赏析:这首诗词描绘了一个少妇的喜悦和感激之情。夜晚乌鸦的啼叫让她得知官府有赦书,使得她丈夫受囚禁的处境有了希望。她高兴地起身,不再入睡,准备去恭贺丈夫的舅姑。同时,她对乌鸦提出了请求,希望乌鸦们不要伤害自己的雏鸟。整首诗情节简洁明了,描绘了少妇的喜悦和善良之心。通过描写乌鸦啼叫与人类命运的联系,作者表达了乌鸦的平凡形象和人们对乌鸦的关注。诗中透露着一种乌鸦作为灵魂使者的象征意义,传达了对天命和命运的思考和感激之情。整首诗以简洁的语言表达出作者的情感,同时体现了唐代诗人重视家庭情感和善良道德的思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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